南岸區南坪組團I11-1-5地塊部分區域(康師傅地塊南側部分)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示版
作者:admin點擊次數:3492發布時間:2022-07-12
原南坪康師傅地塊位于重慶市南岸區丹龍路29號,其土地權屬范圍包括南坪組團I11-1-5/05、I11-1-6/05地塊及周邊規劃道路,總面積為102061.6平方米。目前,康師傅地塊正在開展規劃調整工作,擬劃分為I11-1-5-1/06、I11-1-5-2/06、I11-1-5-3/06、I11-1-6/06共4個地塊及配套道路,其中I11-1-5-1/06、I11-1-5-1/06、I11-1-5-1/06規劃為新型產業用地選擇性兼容其他商務設施用地,I11-1-6/06規劃為供電用地。重慶新宇思遠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根據開發進度要求,以擬規劃的I11-1-5-2地塊北側邊線為邊界,將康師傅地塊劃分為南側和北側兩部分委托我司分別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其中南側地塊包括I11-1-5-2/06、I11-1-5-3/06兩個規劃地塊,北側地塊包括I11-1-5-1/06、I11-1-6/06兩個規劃地塊。本次調查范圍為康師傅地塊南側部分,占地面積為50383平方米,即南岸區南坪組團I11-1-5地塊部分區域。
南岸區南坪組團I11-1-5地塊部分區域(康師傅地塊南側部分)位于重慶市南岸區丹龍路29號,中心經緯度為:106.549070,29.514842,占地面積為50383平方米。1995年以前,調查地塊區域為農用地、農村居住用地和荒地。1995年,康師傅控股集團成立重慶頂益食品有限公司,并于1996年開始從事康師傅方便面、紙箱等生產;2002年,重慶頂益食品有限公司的紙箱車間獨立出來成立了重慶秉信包裝有限公司,并搬遷至康師傅地塊北側部分(非本次調查范圍)新建的廠房,原生產區域作為小料庫房使用;2013年,重慶頂益食品有限公司停產搬遷至兩江新區,部分區域用作重慶秉信包裝有限公司和重慶頂津食品有限公司的倉庫,堆放紙板、紙箱、飲料原輔料和飲料成品;2019年,重慶頂津食品有限公司停產搬遷至兩江新區;2021年,重慶秉信包裝有限公司停產搬遷至璧山區;2021年5月到2022年5月龍行天下(廣州)物流公司租用大料庫房部分區域作為庫房作為家具商品中轉站;2021年9月到2022年5月韻達快遞租用小料包裝車間及小料庫房用作韻達快遞的分揀和庫房使用。2022年5月底生產企業已全部搬遷,設施設備已基本拆除?,F場調查過程中,地塊內未發現地表積水;地勘報告顯示,調查地塊水文地質條件簡單,地下水貧乏。目前,該地塊現行規劃為一類工業用地(M1),但該區域處于規劃調整階段,最新擬調整為新型產業用地選擇性兼容其他商務設施用地?;趶膰涝瓌t,本次調查將按照《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對其進行評價。
本次調查在地塊內共布設30個土壤點位,采集并分析了75個土壤樣品(含9個平行樣品),平行樣大于總數量的10%。土壤樣品監測了《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表1中所有項目、表2中石油烴(C10-C40)、二噁英,以及pH、硼、鋇、總鉻、錳、總氟化物。
檢測結果表明,土壤樣品中《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表1中所有項目、表2中石油烴(C10-C40)、二噁英等污染因子含量均低于第一類用地篩選值。硼、鋇、總鉻、錳、總氟化物檢測因子含量均低于國家相關技術標準要求推導的特定污染物在第一類用地條件下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
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場地環境調查與風險評估技術導則》(DB50/T725-2016)以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的相關規定,項目組認為調查地塊土壤滿足第一類規劃用地要求。